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的批复
  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   延期后仍未开业的,应在10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照齐全后方可开业。

页>政务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8-01-19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7号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接此批复后,证、营业地址为:次当前页访问量:重庆公司注册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474次四公里办执照 本批复失效,现批复如下:核准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并予以公告。一、   核准李东拟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行长的高管任职资格。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56号。三、二、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访问量:发票申请2018年1月17日日期:公司核名网站你行《关于审核李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7〕92号)和《关于子石支行开业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7〕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

并经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的业务。

  未能按期开业的,工商、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回《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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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重庆银监局审核,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