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于2014年12月26日出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以下简称“于2014年6月6日出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迪康业()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一网通主页外汇金证券基金理财产品保险期货一网通登录注册我的一网通在线客服网站导航主页股票券财经期货第三方存管投资理财论坛新股资讯|全球股市|金融市场|期货评论|基金看市|行业研究|宏观经济|券动态|国际市|国内财经|财经时评|股票知识每日必读|股市要闻|新股资讯|股市分析|全球股市|研究报告|个股资料|宏观行业|股票知识每日提示|券资讯|凭证式国|交易所券|券知识|券交易股票知识|券知识|理财知识业务介绍|合作券商列表国内财经|国际财经|港澳台资讯|金融市场|地方财经期货新闻|期货评论|市场报道|期货知识用户登录第三方存管登录申请指南操作指南港股交易登录我的一网通证券一网通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定制信息查询股票代码/简称/拼音查询深A深B沪A沪B权证券代码/简称查询上交所深交所凭证式国每日必读证券市场每日提示今日标题新闻交易所公告公司公告定期报告迪康业()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四)2015-03-2009:4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四)致:
馈意见”公司/迪康业
” 《补充法律意见(一)》”)接受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博代账公司
本所已于2014年4月25日出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 规章及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 于2014年10月20日出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 )于2015年1月16日出具第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
本所现就馈意见要长生桥办执照 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委托,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四川迪康科技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