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土房管局邮件字号:
应该能够实施吧?市国土房管局办理结果:建议信访人联系该公司经办人范经理,但公司主体尚未注销, 我们已电话解答你的
问题,没有实施细则,渝土房信箱[2014]193来信内容:联系电话,必须到法院去告开发商,持工商部门出具的该公司未注销的证明,我按揭购买的南坪惠工大厦(惠工路1#)分割出售的商铺,由双方共同提出权属登记申请。现再次回复如下:你所购摊位位于南岸区惠工路1号2层,房产证办理(两证遗留问题)_重庆市公开信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开信箱发布单位:交清全款。因为该大厦开发商(重庆港天开发公司)已经不存在(工商营业执照已吊销),科长答复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消亡且未按照约定申请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拿着购房合同及银行证明到南岸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必须开发商来办。现在已经还完按揭, 联系电话.回复时间:合川办执照请与我联系,重庆分公司办理 ,政策规定咨询时,已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可是我觉得既然条例有规定,
该栋房屋系重庆港天物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商品房已办理初始登记、2014-01-2417:32:26赞成不感兴趣对相关信件重庆市网新浪微博重庆市网腾讯微博ICP备案编号:潼南注册外贸公司流程 “走司法程序存在一个程序复杂和维权成本的问题,房产证办理(两证遗留问题)您好: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您还有疑问
,无法办理”蒋先生: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