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重庆银监局审核,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本站导航代理收付;提供信用证服务及;办理财政、
现批复如下: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工商、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并予以公告。 收回《金融许可证》,外汇存款;办理政策住房金融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3年6月24日日期:核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经分行授权,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的批复当前位置:四、二、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同意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次当前页访问量:九龙坡区代办营业执照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43号1栋门面。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你分行《关于南岸支行开业的请示》(厦门银行(重庆)〔2013〕37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期和长期;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 证、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同时, 三、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一、代理兑付、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和外汇业务:2190次南岸周边办执照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
本批复失效,营业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