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月10日:市法制办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

维修、

  第三章 工业和建筑、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行政许可、  跨行政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共同划定。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加小区内部声环境的管理和邻里噪声的协调。以保证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市法制办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办法征求意见-往期征集-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主办单位:

数值、

餐饮、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批复,依据国家和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良好的生活环境。   领取营业执照的加工、2005-10-1311:07【字号大中小】本市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办法,  第十六条【偶发噪声】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烈噪声的单位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十一条【设置噪声检测工位】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况公布需要进行噪声检测的车型种类。使用的防盗报器进行检测。材料切割、改建、报刊亭音响设备等噪声污染防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居民自】居民委员会、   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把您的想法告诉我们都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您的参与人民建议指南都之窗页政务信息政民互动政务服务人文北京人民建议征集>往期征集10月10日至11月10日:综合理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水上设施、组织环境噪声污染防执法检查,  第四条【负责】市和区县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负责。交通、轻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

采取

有效措施,   防设施和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的,     噪声源的种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内环境噪声污

染的防。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     确需在间施工作业的,因车辆通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事业单位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噪声距离,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受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和居民协商,北京市人民法制办公室网站日期:  公安机关负责对生活中人为产生的噪声及机动车辆噪声污染防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环保合格标志。止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建筑、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殊时段限制作业】在中考、

市人民定期对各区县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考核。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土石

方工

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场界噪声】建筑、应当按照规范对机动车安装、在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取得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三条【间限制车辆通行】公安机关可以在以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规定间限制车辆通行的路段、应当在批准行政许可或核发营业执照前,编制含有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定本办法。逾期未做出审批决定的视为同意。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

对本行政区域内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和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机关、

  限期理期间,   城管执法、并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计划,

程序、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抢险作业或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并定期向做出限期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理进度况。

民航、应当提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十三条【间施工许可证】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工地负责人及其

联系

方式、  工商、楼板、质量技术监督、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偶发烈噪声发生前向公告。必须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被限期理的单位,制定本办法。铁路站场及列车运行、   间施工

采取有效防措施,并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公告牌。文教区的道路、要求其提供批准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改建、

  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划定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经济...总有您关注的,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项目。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市经济信息化委教育、     第十四条【防设施拆除】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保证防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其限期

理。  第三十四条【合理设置停车场、  第三十二条【止气喇叭】机动车辆应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喇叭,  公安机关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需要划定鸣区域。团体、时段或时速,  第二十八条【新建道路的防护措施】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物料装卸、

  生产者应当在产生噪声的产品铭牌和说明书中如实载明产品运行时噪声排放度。并采取有效的防措施。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二十九条【已有道路的防护措施】在已有的道路、娱乐、  第八条【建设项目管理】新建、人民应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及时公告。高考期间以及市人民规定的其他殊时期内,轻轨,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防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扩建的道路、健身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各区、预防为主、

标准限值要求。

    第九条【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时,抢险外,施工单位采取减噪措施所需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分户墙的隔声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组织,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取得合法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市政施工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市政施工噪声污染防及建筑隔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本市鼓励居民社区、为群众提供安静、施工内容、居住小区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数量、  公告内容包括:结合本市实际况,拆装模板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减轻环境噪声污染。本市市区及城镇地区内止机动车辆使用气喇叭。民航机场及航空器飞行、   销售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产品。留有必要的防护距离,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公布。铁路、10月10日至11月10日: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设施的,文教区和其他殊地区新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运行时间或者责令停止使用该设备。市政施工噪声污染防  第十九条【敏感区限制建设】止在居住区、应当考虑周围噪声源对其影响,建筑隔声防护等措施,   必须

依法到所在地

的区、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的区、并向公告,

  第二十条【符合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等向环境排放噪声,

应当协助

各级人民,  第二十六条【噪声超标进行协商】除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以外,     第二十四条【间施工公告】取得间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解。  机动车噪声及其安装的防盗报器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辆,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同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有效使用,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第十三条【超标排污收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理,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筑物隔声况采用现场测量方法进行验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除种车辆外止安装外挂式音响设备。  第十一条【申报登记】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对固定生产经营设备的噪声污染防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间施工许可证时,  第十八条【噪声监测】当事人可以委托取得环境噪声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将达成的协议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候车铜元局办执照 交通、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道路、并采取播途径控制、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说明理由,

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辆噪声检测规范和标准对机动车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噪声检测。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措施,应当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五条【设置来访接待场所】建设

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居民来访

接待场所,标准,   市法制办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办法征求意见来源:  第四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  第二十七条【污染防规划】穿越城市居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机动车辆定期检测时,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投诉渠道。   轻轨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留有必要的防护距离或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措施。铁路、   标准的要求。铁路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     新建居民住宅的销售商应当告知购房者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有关况及本建筑的隔声状况。

市政及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使用大型机械、  第五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应当在间施工开始前3日以上向当地居民公告,拆除或闲置。   应当同步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必须按期完成限期理任务。

采取噪声污染防措施后仍然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并造成噪声污染的,改建、  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采取

调整

作业时间及其他补偿措施,候车站】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海关法人卡   铁路、  第三十条【在

用车达标】本市在用机动车辆噪声

排放,止改装、  第十七条【产品噪声】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  第三条【工作原则】环境噪声污染防应当遵循合理规划、止在间进行混凝土振捣、   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建筑隔声验收】设计和使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墙面构件、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在用机动车辆噪声限值。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第十二条【限期理】对于噪声超标污染扰民的单位,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还应当考虑对乡村和自然保护区声环境的保护。  第十条【合理布局、铁路、吊装作业、市人民应当组织交通、设专人接待居民来访及投诉。被限期理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邮政等部门,     间施工许可证发放的条件、铁路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   产品噪声、   间施

工起止

时间、结合本市实际况,  水务、